【技术交流】装配式沥青储罐操作安全注意事项
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8-12-07 15:43 点击数:
1、储罐在使用前需要对导热油加热系统进行检验及试运行:
1.1、检验:空气打压0.8MPa并保压2小时以上,如有压降则需要处理好漏点并再次检查,直至可以保压到规定时间;
1.2、试运行:导热油先冷运行1小时,检查罐内外系统,确认无渗漏和异常情况后,缓慢加热油温上升至240℃左右,循环不少于4小时(如果导热油为第一次使用,则需要按照导热油脱水程序事先进行脱水处理),停止加热(停止加热时,要等到导热油温度降到100℃以下后,方可停止导热油泵),待罐内温度降至40℃以下后,由专业检查人员进罐内检查系统是否渗漏或异常。如有渗漏点必须处理好,然后再次试运行检查,直到确认不再有渗漏点后,方可投入使用。
2、储罐在装入沥青之前应做注水试验。注入沥青时,应分三次注入,每次注入不超过总容积的三分之一,时间间隔不应少于12小时,要随时观测储罐情况和基础的沉降量,如沉降量过大超过50mm,或出现不均匀沉降,或储罐及设备管道异常情况,要妥善处理后,方可继续注水。如此三次,直到沉降停止,全部异常情况处理完好后,储罐才可正式投入使用。
3、储罐在使用过程中,加热排管的进出口阀门一定要正确使用。出口阀门严禁处于关闭状态。各排管的加热运行调节(关闭或节流)只允许应用进口阀门操作,否则可能破坏加热系统。
4、在注入沥青前,必须对沥青泵(输入泵)和输入路径的沥青管路的伴热系统进行缓慢加热升温。在启动沥青泵前,须确认沥青泵能够用手灵活盘动后,方可启动作业,否则可能造成设备和管道的损坏。
5、储罐内基质沥青温度低于110℃或改性沥青温度低于150℃时,不得进行泵送操作,不得进行搅拌器搅拌作业,以免造成设备及管道的损坏。有内置高温罐的储罐,如果预热区(高温罐外)的基质沥青温度低于70℃,不可进行泵送沥青的操作,否则会造成高温罐及其加热排管损坏。
6、储罐使用超过1年或跨年度再次使用时,应在罐内清空的状态下,对加热系统进行试压检查(空气打压0.8 MPa并保压2小时以上、导热油冷热循环,详见1条),如发生漏点要修复完好。
7、严禁在没有可靠安全措施条件下对罐体和管路进行明火作业。
8、禁止非操作或维护工人随意攀登爬上罐顶。
9、在有可能出现雷电的地区,沥青储罐使用前,用户须对储罐作防雷防静电接地处理。
10、沥青储罐安装完毕以后,须按照消防规范的要求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。
11、沥青最高液面不可超过距离罐壁上边缘35cm处
上一篇:中国工程机械服务俄罗斯市场研讨会在莫斯科举
下一篇:没有了
下一篇:没有了